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经研究,现对项目编号为CQ-2019-034的寿县二中食堂(含超市)餐饮服务经营权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查验原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原件同时提交备查”等要求,现予以取消。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评标现场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现改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采购单位查验。经查验,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中第5项内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必须具备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在投标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仍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公证件原件)”。现修改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必须具备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在投标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中第三项“人员要求”中原内容现修改为:
1、所有员工均需持健康证上岗;
2、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在投标供应商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3、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长必须具备1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在投标供应商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长必须具有健康证,其他餐饮操作及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4、从业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一次性口罩。
此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遵照执行。
寿县第二中学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4日